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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木箱合约签订要求

信息来源:www.daily-pack.com 发布时间:2018-02-05

出口木箱具体的合约签订要求如下:

第一点要求合同条款与标准必须相符

出口木箱的尺寸在外观检验中是判定出口木箱合格与否的一项重要指标,并且具体规定了尺寸检验的方法及工具。然而买卖双方合同上签订的尺寸,以及企业生产过程中尺寸的检验与标准的规定没有统一。为了在集装箱配载中便于计算,往往只考虑出口木箱外尺寸(长×宽×高);生产企业为便于检验,在出口木箱生产、开槽、切胆等过程中及,一般也是检验纸箱的外尺寸。因此,检验人员在检验中很难操作。

出口木箱品质检验包括性能检验和外观检验,在出口木箱性能检验中,有一项重要的指标“抗压”,它是衡量出口木箱在堆高贮存、运输过程中承受压力,其标准值是根据内装物的重量及纸箱高度计算而得的,P=K×G(H/h-1)×9.8,其中G表示单件包装的毛重量,就无法计算出标准值,因此空箱抗压这一项目无法证定,特别是一些内装食品或小型机电产品的出口木箱,如果用料稍差,纸箱质量很难达到要求。

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往往在“质量验收”这一栏填上“按出口标准”,检验人员在检验时很难掌握。由于出口木箱有《出口产品包装用出口木箱》《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出口木箱检验规程》等标准,另外还有国家商检局发布的各种出口商品用包装的检验规程,各个标准之间的抽样数量、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方法等有许多不同之处,没有完全达到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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